折变
赋税征收形式之一。后来演变成为变相加税。宋代两税,夏税为钱,秋税为粮。政府根据需要“变而取之”,以钱折绢,或以粮折钱,称为“折变”。最初,还注意“使其值轻重相当”,“非土地所宜者不得抑配”。其后,官吏以折变为侵渔百姓的工具,以己意为轻重,随物价的高下,任意展转折变。以钱变物,物复变为钱,钱变为银,银复变为他物,展转纽折,取其增值。政府在财政困难时,也往往以为增加岁收的巧计。这种情况,南宋尤甚。纳税民户负担倍增,折变已成为变相加税。另外,折变在宋代的经济生活中已被广泛应用,如官吏的俸禄就部分地实行了折支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