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律宗 |
释义 | 律宗中国佛教宗派。全称南山律宗。因创立者唐道宣住终南山,故名南山律宗,或南山宗,后此派盛行,简称律宗。唐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鉴真把律宗传入日本。 律宗中国佛教派别。因着重研习、传持戒律而得名;又因其依据的乃是五部律中的《四分律》,故又名“四分律宗”;或特指由唐道宣开始的律学传承,因道宣曾住终南山,故又名“南山律宗”、“南山宗”。相传释迦牟尼在世时,为约束僧众行为,规范僧团生活秩序,曾规定许多戒条律例。第一次结集时,由优婆离诵出律藏。由于各个僧团的理解不尽一致,流传的戒律也有差异,遂成为佛教分裂、形成部派的内因之一。中国律典,初译介于三国时期。东晋道安制定“僧尼轨范”,为当时寺院普遍遵循。至南北朝,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法藏部的《四分律》、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化地部的《五分律》以及上座部的《善见律毗婆沙》、犊子部的《律二十二明了论》等小乘律先后传入,属大乘戒的《菩萨戒本》、《优婆塞经》等,也多于在家居士中流行。中国僧尼普行小乘律,以《十诵》和《四分》两律传布最广。地论师在北朝长期担任各级僧官,即推行《四分律》。曾历任“僧都”、“国统”的慧光,撰《四分律疏》,定《羯磨戒本》,形成四分律学,被视为中国律宗之奠基者。慧光的律学门徒极多,其三传弟子智首,直接影响唐代律学,道宣即出其门下。道宣著《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以及《羯磨疏》、《戒本疏》等,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授戒仪式。他把佛教分为“化教”和“制教”:以戒、定、慧三学中的定慧二学为化教(用于教化),戒学为制教(用于禁制)。化教又分性空教(小乘)、相空教(说《般若经》等的大乘“浅”教)、唯识圆教(说唯识教义的大乘“深”教)。制教从对戒体看法不同分为三宗:实法宗(有部以色法为戒体)、假名宗(《成实论》以非色非心为戒体)、圆教宗(据唯识宗教义以心法为戒体)。道宣把本宗称为圆教宗,以阿赖耶识所藏种子为戒体,又分戒为止持、作持二门:“止持”即“诸恶莫做”之意,规定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二百八十四戒,并按犯戒内容分为若干类(“聚”);“作持”即“诸善奉行”之意,包括关于受戒、说戒、安居以及衣食坐卧的种种规定。认为《四分律》从形式上看属于小乘,但从内容上看当属大乘,从律文中找出例证,说教众生“自利利他”,共成佛道等。传道宣律宗的门徒很多,著疏也多,传承不绝。宋代允堪(?—1061)、元照(1048—1116)使该宗再兴。唐天宝十三载(754)鉴真把律宗传入日本。与道宣同出自慧光律系,并弘扬《四分律》学的,还有相州日光寺的法励。他曾参究《十诵律》,与智首的同学慧休合制《四分律疏》和《羯磨疏》,即用《成实论》所说,认为戒体是“无作”,故属“非色非心”的“不相应行法”。其学盛行于相州地区,故称“相部宗”。怀素亦弘《四分律》,并用玄奘新译《俱舍论》、《大毗婆沙论》等有部著作进行解释,认为戒体是“无表色”,故属于“色法”。撰有《四分律开宗记》、《新疏拾遗钞》等。因怀素住西太原寺之东塔,故称“东塔宗”。东塔、相部和南山,并称律宗三家。三家围绕“戒体”的性质,进行过反复争论。晚唐以后,东塔、相部衰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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