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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宝钞都提举司
释义
宝钞都提举司元官署。掌管印造、发行钞币。宪宗三年(1253)忽必烈于分地京兆路立交钞提举司。中统元年(1260),印造诸路通行元宝交钞,于燕京行中书省下置诸路交钞提举司。后以户部官兼提举交钞事。至元三年(1266),置制国用使司总领钱谷,另立诸路交钞都提举司,秩正五品。八年,复以交钞提举司属户部。二十四年,印造至元通行宝钞,改称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升正四品。官员有达鲁花赤、都提举、副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和林、畏兀儿、陕西、四川、西夏中兴等路、江南四省等地曾先后设置交钞提举司,掌管这些地区印造、发行钞币事,但不常设。至正十年(1350),变更钞法,改诸路宝钞都提举司为诸路宝泉都提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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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2: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