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大都护府 |
释义 | 大都护府官署名。唐高宗永徽中,始于边地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后又加单于、北庭等府,统该地区少数民族,行慰抚、征讨、安辑、叙功、罚过之职。有大都护、副大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录事参军、录事,功、仓、户、兵、法诸曹参军、参军事等官。五代后唐长兴三年(932),只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宋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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