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刘履芬 |
释义 | 刘履芬(1827—1879)清江山(今属浙江)人,徙居苏州小市桥。字彦清,一字泖生,号沤梦。刘佳长子,王汝玉弟子。道光二十六年(1846 年)监生。咸丰十一年(1861 年)捐纳户部主事,以同知直隶州留江苏补用。同治元年(1862 年)入漕运总督吴棠幕,历保候补知府。七年会办江苏书局,升提调。光绪五年(1879 年)代理嘉定知县,因患咳红痰疾,剪喉自尽于官署。喜藏书,精版本鉴定。工诗古文词,入吟社,与孙麟趾、宋志沂等为好友并有词名。与弟刘观藻以才并称“江山二刘”。曾校刻宋翔凤《乐府余论》、孙麟趾《词径》、宋志沂《宋浣花诗词》及其父《钓鱼篷山馆集》等。钞存王寿庭《吟碧山馆词》、潘遵璈《香隐庵词》、宋志沂《梅笛庵词剩稿》等。著有《鸥梦词》《古红梅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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