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陳春圃 |
释义 | 陳春圃1900——1966廣東新會人,1900年 (清光緒二十六年) 生。青年時曾求學於廣州聖心書院。1919年輟學,後投靠汪精衛夫婦。1920年汪精衛出任廣東省教育會會長時,任該會圖書館主任兼編輯主任。1923年任廣東省長公署機要課主任。1924年1月,汪精衛任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宣傳部部長,陳任該部秘書。1926年初,赴蘇聯留學,入莫斯科中山大學。1927年5月,回國至武漢,任國民黨組織部秘書。寧漢合作後,赴廣州,任國民黨廣州特别市黨部常務委員。1928年10月赴法國,旋受汪精衛命赴美國紐約創辦《民氣日報》任總編輯。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回國。1933年5月,任國民政府僑務委員會常務委員兼僑民教育處處長。1938年12月,赴河内轉往香港,擔任汪精衛叛國投敵之聯絡。1939年夏,隨汪精衛去上海,處理汪偽集團重要機密文書; 同年8月,任汪偽中央委員; 9月任汪偽中央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1940年1月,任汪偽國民政府籌備委員會委員; 2月任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副秘書長; 3月任汪偽行政院秘書長。1941年3月,派為汪偽清鄉委員會委員; 8月任汪偽社會行動指導委員會委員。1942年2月,任汪偽時局策進委員會委員、秘書長; 6月任汪偽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常務委員。1943年1月,任最高國防會議副秘書; 2月任汪偽敵產管理委員會委員; 9月任汪偽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 10月任汪偽政府建設部部長,並兼任汪偽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及中央黨部組織部部長。1944年2月,任汪偽政府教育部部長,汪偽中央黨務工作人員訓練團教育長;4月任汪僞廣東省省長兼廣州綏靖主任; 12月兼任汪僞廣東省保安司令。1945年1月,任汪偽軍事委員會委員; 2月任國府委員。抗戰勝利後,於1945年9月17日在上海向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駐滬特派員辦事處投案。1946年10月,以“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罪,被判處死刑。1947年12月,上海市高等法院改判無期徒刑。1966年3月19日病死於上海市監獄。年66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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