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烈1888——1958字曉雲,筆名天嘯生,福建閩侯人,1888年 (清光緒十四年) 生。13歲入南京水師學校。17歲入長沙實業學堂。1905年赴日本,習法政。加入中國同盟會。1909年任同盟會第十四支部長。1911年11月福建光復。1912年2月,任福建都督府司法部部長, 兼管稽勳,旋辭職赴日本續學。畢業後回國,歷任廣西、福建高等檢察廰廰長及福建私立尚濱法政學校校長。1913年任福建司法籌備處處長。1916年任江蘇高等審判廰廰長兼庭長。1921年孫中山委為大理院兼平政院庭長,仍兼管支院院長。1923年3月,任福建省高等審判廰廰長。1928年11月,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杭日戰争爆發,随國民政府遷重慶。抗戰勝利後,回南京仍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1948年自請退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去臺灣,從事著作,並在臺北執行律師職務。曾被推為福建同鄉會理事長。1958年12月8日病逝。終年70歲。著有《十傑傳》、《精忠柏史劇》、《歷代人物評詠》、《黄花崗烈士林大將軍傳》、《嘯餘吟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