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炳章(1864—1930)
晚清民国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季和,号虎彣、留庵。蒋如沂孙。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 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丁忧归籍。二十七年主讲荆宜书院,二十九年执掌安徽书院。三十二年充苏省游学预备科监督。三十三年授翰林院编修,仍在籍任监督,倡立长元吴教育会,并任首届商会书记长。宣统元年(1909 年)被选为江苏咨议局副议长、江苏教育会副会长、资政院议员等。二年任江南学堂总监督。三年苏州光复,任江苏省临时议会副议长。1912 年被推为苏州市公所董事和总董、江苏教育会总干事等。力主收回电灯公司主权,创办苏州电气厂,建筑南新桥,开辟金、平两城门。与吴本齐、王同愈友。富藏书,喜著述。为民国《吴县志》总纂之一。著有《留庵诗文集》《醒栩草堂遗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