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莊彭年 |
释义 | 莊彭年1914——字夢蝶,江蘇武進人,1914年生。1934年畢業於上海法學院,獲法學士學位,並經甄審合格,獲律師資格。先後在上海市、浙江杭縣、江蘇吴縣執行律師業務。1936年受聘兼任江蘇省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庭辯護人。1937年國民政府遷武漢後,改營商業。1947年重返司法界,任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推事。1948年升任臺北地方法院院長。1950年12月,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官。1953年兼辦“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事務。1959年調任臺灣屏東地方法院院長,並兼任“國立”屏東農業專科學校、“國立”成功大學、逢甲大學、東海大學、静宜女子文理學院,“國立”臺中商業專科學校等校教授。1963年任臺灣臺南地方法院院長。1969年任臺中地方法院院長。1976年任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首席檢察官。1979年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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