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生1912——
河南息縣人。1912年生。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早年曾在河南任區長、縣政府科長和局長。加入中國國民黨。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任國民黨息縣縣黨部特派員,轉任三民主義青年團河南支團部籌備處視導,旋升區團部主任,主持豫省東南團務。其後三民主義青年團河南支團部正式成立,當選為第一、二届幹事會幹事。1946年當選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9月,黨團合併,改任國民黨河南省黨部委員,兼副書記長、書記長,並兼河南省青年運動委員會主委。1948年12月,赴信陽代理國民黨河南省黨部會務。1949年去臺灣。任“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北縣團部主任委員八年。後在藝術專科學校、政工幹部學校及文化學院任教。辭職後,仍任“國民大會”國民黨黨團書記、“國民大會”憲政研討委員會召集人。並任《憲政評論》雜誌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