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南诏 |
释义 | 南诏唐时云南白族和彝族的先民联合境内其它民族建立的奴隶制政权。唐初,云南境内主要有“白蛮”和“乌蛮”,居住在滇池和洱海一带。乌蛮有六部,首领称诏(王的意思)),故称六诏。为了牵制吐蕃势力扩张,唐扶持南诏,以削弱这一地区的吐蕃势力。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南诏皮逻阁在唐支持下统一六诏,唐封他为云南王。次年,迁都太和城(今云南大理太和村),以此为中心,逐渐统一云南全境,建立起南诏政权。南诏全盛时辖有云南全境,四川南部和贵州西部。南诏在政治经济制度方面受唐影响很大,与唐保持着友好关系,天宝九年(公元750年)南诏叛唐,归附吐蕃,受吐蕃册封称东帝,自建国号大蒙,在吐蕃对唐的战争中,被迫充当先锋。德宗贞元十年(公元794年),南诏复归唐。文宗大和三年(公元829年),南诏举兵入川,克成都,大掠而去,后又进军黔、桂、川等地,旋又与唐和好。昭宗天复二年(公元902年)南诏执政大臣郑买嗣灭蒙王朝,建大长和国。南诏亡。南诏历传十三王,十王受唐册封,统治达一百六十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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