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潘隐如 |
释义 | 潘隐如明末清初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本姓刘,一名子见,字逸民。清顺治十四年(1657 年)举人。次年因牵连江南科场案,流徙辽东尚阳堡。康熙二年(1663年)前卒于戍所。与宋德宜、吴兆骞、孙旸、陈维崧等友。工书法。好禅学,精治《易》。工制艺,酷好诗词,尤工近体。与金圣叹、金昌等编有《圣人千案》。著有《学经草堂制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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