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江天鐸1878——字竟庵, 又作嶄 , 廣東花縣人,1878年 (清光緒四年) 生。1907年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大學。回國後,任民政部則例局纂修。1910年任京師高等警察學堂教習。1912年執律師業,被推爲律師公會會長。1913年爲衆議院議員,並任徐世昌法律顧問。1916年第一次恢復國會時,仍爲衆議院議員,並爲憲政討論會成員。1917年7月,任北京政府農商部次長。1920年2月,暫代部長; 8月去職。1922年第二次恢復國會時,再任眾議院議員; 8月起,任水利局總裁,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副委員長,北京民國大學校長。1924年3月去職。1926年6月,任内務部次長。1927年1月免職。後在上海執律師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