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格拉古,盖约 |
释义 | 格拉古,盖约前153—前121Gracchas古罗马社会改革家。提比留·格拉古之弟。公元前133年任土地分配委员。兄被害后,公元前123年和公元前122年连续被选为保民官,继兄志实行土地法。还提出粮食法(售给城市贫民贱价食粮)、审判法(不再由元老议员,而由骑士充任陪审官)和移民法(准>备向北非的迦太基移民六千人)等。这些法案受到贫民和骑士的支持。为了获得全意大利人的支持,他将罗马公民权赋予与意大利同盟的各城市居民。但这一措施遭到享有特权之罗马人的反对,遂失去不少拥护者。公元前121年保民官落选。元老贵族和一部分骑士带领暴徒围攻他及其拥护者,被杀害者达三千人,他在撤退途中脚关节脱臼,因不愿向敌人屈服,乃命令随从奴隶把自己杀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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