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林逸民 |
释义 | 林逸民林逸民 *革命人物志第2集第424页 林逸民——1915福建侯官 (今閩侯) 人。14歲人私塾,後肄業於福州船政學堂,習法文。畢業後,留學日本。加入中國同盟會。1911年4月廣州黄花崗之役,任軍需部部長,失敗後出走法國。武昌起義爆發,回國任滬軍都督府參贊。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任交通部司長。南北議和後,北京政府聘爲諮議,旋任京漢鐵路總局站長。1913年宋教仁被刺後,辭職回福建,從事創作。1915年11月,因組織新學書社,赴北京募款,旋被捕; 12月被殺害。 林逸民1896——廣東新會人,1896年 (清光緒二十二年) 生。先後畢業於廣東嶺南大學、唐山交通專門學校。後赴美國留學,入普度大學。1923年回國,在廣州市政府工作,並在嶺南大學任教。後赴歐美考察都市建設事業,又入美國哈佛大學研究。1928年回國; 12月任國民政府首都建設委員會國都設計技術專員辦事處處長,擔任南京都市設計計劃,並參加陵園設計工作。1929年任北寧鐵路管理局港務局局長兼總工程師,並擔任胡蘆島築港工程指揮。1936年任廣州市工務局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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