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李經羲1860——1925字仲仙,又字仲宣、仲軒,安徽合肥人 ,1860年 (清咸豐十年)生。以優貢捐獎道員。1887年6月,任四川永寧道,後任湖南鹽糧道、湖南按察使、福建布政使、雲南布政使。1901年4月,任廣西巡撫;5月調任雲南巡撫。1902年5月,免雲南巡撫職務; 同年12月,署貴州巡撫。1904年5月,調任廣西巡撫。1905年10月病免; 同年冬任安徽铁路矿務總理。1907年病免。1909年2月,任雲南总督。辛亥革命時,被蔡鍔禮送出境,赴上海。1913年2月,与王芝祥、于右任等在北京组織国事維持會; 11月任北京政府政治會議議員; 12月任政治會議議長。1914年3月,任約法會議議員資格審定會會長; 5月任參政院參政; 10月任審計院院長。1915年1月,袁世凱授為中卿; 同月免除審計院院長職務。袁世凱稱帝時,被封為“嵩山四友”之一。1917年5月,任段祺瑞内閣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 同月28日黎元洪任为国務總理,辭未就; 6月12日就国務總理職; 7月1日張动復辟; 2日辞国務总理職;7月17日,正式免除財政總長及鹽務署督办職務。1925年9月18日在上海病逝。終年65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