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禧1911——
筆名太茀,福建福州人,1911年 (清宣統三年) 生。1926年畢業藝術中學。1933年畢業於北京朝陽學院,獲法學士學位。1935年為日本東北帝國大學法學部研究生,同年加入中華法學會。從日本歸國後,歷任中山文化教育館副研究員,重慶《星渝日報》主筆,朝陽學院法學教授,福建學院教授兼法律系主任,厦門大學教授。1947年擔任《法律評論》主編。1950年參加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和中國民主同盟。後任厦門大學教授兼國家與法權基礎教研組主任、民法教研組長。著有《賣淫制度在法律上的矛盾》、《寡婦帶產出嫁與繼承法》、《法學通論》、《封鎖海岸與對策》、《抗戰必勝論》、《近代法的姓名權》、《法史學的重要性》、《近代法的成年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