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何林 | |||||||||||||||||||||||||||
释义 | 李何林1904—安徽霍丘人 李何林
李何林
李何林1904——曾名延壽、振發、昨非、竹年,安徽霍丘人,1904年1月 (清光緒二十九年) 生。10歲入私塾,兩年後轉入小學。16歲考入阜陽安徽省立第三師範學校。畢業後,考入南京國立東南大學。1926年秋,到武漢參加北伐軍,在武昌南湖學兵團編《學兵日報》。1927年春,調第十一軍第二十五師政治部任宣傳科長,随軍北伐。同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參加八一南昌起義。失敗後,回霍丘,任高等小學校長。1928年夏,參加家鄉暴動,失敗後避居北平未名社,與黨失去聯繫。1929年夏,到天津女子師範學院教書。後陸續在焦作工學院、太原國民師範學校、太原師範學校、濟南高中、北平中法大學等校教語文。抗戰後去重慶。1940年秋起,先後在雲南、大理、喜州華中大學 (抗戰後從武漢遷來) 中文系教書。1942年夏起,先後在昆明利滇化工廠任秘書,業餘從事文藝活動,參加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昆明分會領導工作。加入中國民主同盟雲南省組織,任文藝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编輯《雲南日報》文藝週刊和 《雲南晚報》雜文副刊。1946年冬,去臺灣,在臺灣省编譯館世界名著翻譯组工作。1947年二二八起義後,到臺灣大學外文系和中文系任教。1948年4月,離臺灣; 5月入華北解放區,任華北大學國文系主任,7月參加華北人民代表會議。1949年3月,隨校遷到北平; 7月參加全國文藝界第一次代表大會,被選為全國文協候補理事; 9月調任教育部秘書兼行政處長。一年後改調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任教,兼校内“解放區中學語文教師進修班”主任。1952年秋,任天津南開大學中文系主任。1957年3月,在南開大學重新入黨。曾任天津市作協副主席,文學研究所副所長,民盟天津市委副主委和民盟中央委員,天津市人民代表,第四届全國人民代表等。1976年2月,調北京魯迅博物館任館長,主持编寫《魯迅手稿全集》、《魯迅年譜》、《魯迅研究資料》、《魯迅研究動態》等。並繼續當選為第五届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文聯委員,全國作協理事,魯迅研究學會理事和副會長等。编著有《回憶南昌起義的前後》、《中國文藝論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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