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刘智 |
释义 | 刘智①(?—约289)或作刘世智。西晋平原高唐(今山东禹城西南)人,字子房,号智安,或名世贤。少贫,每负薪自给,读诵不辍,以儒行称。历中书黄门吏部郎。出为颍川太守。入为秘书监,领南阳王师,加散骑常侍,迁侍中、尚书、太常。著《丧服释疑论》,于礼制多所辨明。以斗历改宪,推《四分法》,饰以虚言,名为《正历》后散佚。②(约1660—约1730)清江苏上元(今南京)人,字介廉,号一斋。回族。伊斯兰教经师刘三杰之子。幼习《古兰经》。十五岁起,遍读儒、道、佛典籍和“西学”之书,会通诸家。又学阿拉伯文、波斯文。曾游学各地,晚年回归金陵,埋头著译。一生以阐扬伊斯兰教义为指归。主张一切理气皆出自“惟一真宰之本然”(《天方典礼》),“以认主为宗旨”,“以敬事为功夫”,“以归根复命为究竟”(同上)。对“三极”(天文、地理、人身)多有阐发。其译经能会通伊斯兰和儒家学说,自谓“恍然有会于天方之经,大同孔孟之旨也”(《天方性理·自序》)。摒弃传统的译经形式,不用经堂语,声称“训文解字,摹对推敲”,要以“反俗合经”(《天方典礼》)为准则。主要译著有《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真镜昭微》、《五功释义》、《天方三字经》等。 刘智(?—约289)西晋学者。字子房。平原高唐(今山东禹城西南)人。仕魏,为中书黄门吏部郎,出为颍川太守,入为秘书监;仕晋,迁侍中、尚书、太常等。把天象与人事相比附,认为人事“皆应天地之象”(《论天》),日为“君尊之象”,月为“臣卑之道”,“五星象五常,托四时,成五事”(同上)。在天体论上,反对盖天说,主张浑天说。有《论天》、《丧服释疑论》等。 刘智(约1660—约1730)清初学者。回族。字介廉,号一斋。江苏上元(今南京)人。经师刘汉英之子。幼习伊斯兰教《古兰经》。十五岁读儒家经史子集和佛、道、杂家等书,会通诸家。后学阿拉伯文、波斯文,钻研伊斯兰教义。曾游学各地,广求伊斯兰教经籍。晚年归金陵,十余年中埋头著译。自称毕生著译数百卷,但行世的不过五十卷。有《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五功释义》、《天方字母解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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