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冯景 |
释义 | 冯景北朝时河间武垣(今河北河间南)人,字长明。北魏正光中,关西大行台萧宝寅引为行台都令史。孝昌三年(527),曾劝宝寅勿反,不听。宝寅败,还洛阳,从雍州刺史贺拔岳,受命使高欢,察其形势,以利东伐。北魏末,谏孝武帝西迁,并迎入长安,以功封高阳县伯,迁瀛州刺史。西魏大统初,行泾州事,卒于官。 冯景(1652—1715)清学者。字山公,又字少渠。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康熙时为国子监太学生。早年入都应试,因拒绝行贿,下第出都。后入江苏巡抚宋荦幕府。虽不求仕进,但关心世务,反对贪官污吏盘剥民众,是清初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以古文辞名盛东南。坚持无神论观点,把人的生死看作是一种自然现象,说:“时有昼夜,物有生死,是故昼夜者,天之死生也;死生者,人之昼夜也。”(《山公九原·原死》)生是“无而之有”,死是“有而归无”(同上),故人在生死面前,既不要恋生,也不要畏死,而应循其自然。力图从认识论角度对“命”的问题作出解释,认为“不可知,则归之命”(《山公九原·原命》)。人的祸福不是决定于“命”,而是决定于人自身的“能”与“不能”。指出,世间并无什么神仙怪妖,“凡妖之作,由人兴也”(《山公九原·原怪》)。提出质的变化依赖于量的积累,认为只有经过“一息之积”的量的变化,才能达到“百千万亿”的质的变化,“无穷之纪”是“一息之积”的必然结果。有《解舂文集》、《解舂集诗钞》和《山公九原》等。 冯景(1652—1715)清诗文家。字山公,一字少渠。浙江钱塘(今杭州)人。诸生。宋荦巡抚江苏,聘入幕府,荦内迁,以母老辞归。卒后学者私谥文介先生。通经术,学有根柢。自负能文,唯赏魏禧,于毛奇龄、朱彝尊则颇以气折之。“其文得力于《庄子》,妙绪无端,史论诸作,使人读之气正;诗亦雅健,无衰飒之气”(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著有《解舂集诗文钞》。生平事迹见《清史稿》卷四八四、《清史列传》卷六八、《国朝耆献类征》卷四一六、杭世骏《冯景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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