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百越(粤) 桂林郡和象郡 苍梧、郁林、合浦等郡 苍梧、桂林等郡 晋兴、合浦等郡 郁林、宁越等郡 岭南道 岭南西道 广南西路 广西行中书省 广西布政使司 广西省 广西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百越(粤) 桂林郡和象郡 苍梧、郁林、合浦等郡 苍梧、桂林等郡 晋兴、合浦等郡 郁林、宁越等郡 岭南道 岭南西道 广南西路 广西行中书省 广西布政使司 广西省 广西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春秋、战国 秦 汉 西晋 南齐 隋 唐初 唐 宋 元 明 清 1958年 1965年 简称桂。春秋、战国时为百越(粤)地。秦置桂林郡,部分属象郡。汉为苍梧、郁林、合浦和零陵等郡地。三国吴属交州,部分属荆州。置苍梧、郁林、合浦三郡。西晋属交州,置苍梧、桂林、始安、郁林、合浦等郡。东晋属广州,部分属交州、荆州。置苍梧、临贺、始阳、营阳、桂林、永平、郁林、合浦、晋兴等郡。南齐属广州、越州,置晋兴、合浦、南流、北流、桂林、始安、临贺、郁林、宁浦、齐熙、苍梧等郡。隋属郁林、宁越、合浦、始安、苍梧、永平等郡。唐初属岭南道,后分置岭南西道。宋为广南西路。元属湖广行中书省,后分置广西行中书省。明置广西布政使司。清为广西省,治桂林府(今桂林市)。1912年迁治邕宁县(今南宁市),1936年又迁桂林市,1949年复迁南宁市。1958年建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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