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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
释义

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 

指《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倡议提出,于1956年1月经最高国务会议讨论后公布。1957年9月,中共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该纲要的修正草案,1960年4月经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作为正式文件颁发。纲要全文共四十条,提出了我国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副业以及农村商业、信贷、交通、邮电、广播、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关于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纲要规定从1956年开始,在十二年内,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地区,要达到四百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区,要达到五百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要达到八百斤。纲要给全国农民和农村工作者提出了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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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0 22: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