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宋美齡 |
释义 | 宋美齡1901——女,廣東文昌人,1901年 (清光緒二十七年) 生於上海。幼年即赴美國求學,先入喬治亞州威斯理學院,後入麻薩諸賽州衛爾斯萊女子學院,獲文學士學位。1917年回上海,從事教會工作,參加各種社會活動。1927年12月與蔣介石結婚,任蔣的秘書和英文翻譯。曾被喬治亞州梅肯市議會聘任爲童工委員會委員。創辦勵志社,在南京創辦國民革命軍遺族學校。1928年10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並任航空委員會秘書長、委員,新生活運動委員會主席,婦女評議委員會主席,國家流亡兒童協會創辦人兼主席,中國婦女戰亂救濟會創辦人兼主席,盲人福利促進會榮譽主席,英美援華基金會榮譽主席,傷患友好協會榮譽主席,印度饑荒救濟會董事。1943年陪同蔣介石出席開羅會議。1945年5月,當選爲中國國民黨第六届中央執行委員、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婦女運動委員會委員長。1946年11月,當選爲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再次赴美國,“吁請加强援助”。1950年去回灣。爲“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創辦人兼主席,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主席團主席,輔仁大學董事會主席,華興育幼院、振興復健中心董事會主席,中國國民黨婦女工作會指導長,臺北市國際婦女俱樂部榮譽主席,“中國護士協會”、“中國女童軍協會”、“中國婦女救災總會”紐約分會及美國醫藥援華會榮譽主席,“國立”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著有《西安事變》、《中國的和平與戰争》、《與鮑羅廷談話的回憶》、《美國之行演講稿》、《蔣夫人演講稿選集》、《宗教論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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