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兴修水利 |
释义 | 兴修水利唐代水利工程相当发达。仅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唐代兴修的水利工程有二百六十四处之多,遍及关内、河东、河北、河南、江南、山南、剑南等九道,其中除小部分是为了漕运和生活用水外,绝大部分是为了农田水利。多数为中小型工程,由地方政府征发民户修建而成。大的工程可灌田上万亩,小的可灌田数十顷。北方的水利工程以开渠引灌为主,南方的偏重于蓄水和排水,修建的多是堤、堰、陂、塘。在沿海地区则多修筑堤防,防捍海潮。安史之乱以后,南方新修或重整的水利工程更多,昇州句容县降岩湖经过重修,可灌田万顷。宪宗时,在南昌一带筑堤捍江十二里,开斗门以节水,得田一万二千顷。钱塘湖一带修的堤防,蓄泄及时,使沿湖千顷田不再受灾。在边远地区,如南方的福州、泉州、西北的沙州等地,也都有水利工程。大量水利工程的兴建,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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