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六相圆融 |
释义 | 六相圆融亦称六相缘起。佛教名词。语出《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中国佛教华严宗的教义之一。“六相”,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旨在以这六个范畴说明,一切现象虽然各有自性,但又都可以融合无间,故名。该宗以“舍”(房子)与“椽”(椽、瓦等成舍的条件)的关系为喻,称“总即一舍,别即诸缘,同即互不相违,异即诸缘各别,成即诸缘办果,坏即各住自法”。其中,“总”、“同”、“成”三相,系指全体或整体,亦有一般的含义;“别”、“异”、“坏”三相,系指部分或片断,亦有个别的含义。故“六相圆融”的关系,亦即是全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的“圆融”关系。全体由部分组成,部分的性质与作用则由全体所规定;一般通过个别得以表现,个别的本质则由一般来决定。这种关系遍及一切现象,由此形成“法界缘起”。把这种认识运用于宗教实践,以为“行德即一成一切成,理性即一显一切显,并普别具足,始终皆齐,初发心时便成正觉”。宣传通过个别法门,都可获得对佛的觉悟和对佛教“真理”的认识。 六相圆融亦称“六相缘起”。佛教用语。华严宗教义之一。用以说明法界缘起的主要原理之一。“六相”,指总相和别相、同相和异相、成相和坏相。用这三对范畴从六个方面说明,一切现象虽然各有自性,但又都可以融合无间,完全没有差别,故称。《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总相者,一含多德故;别相者,多德非一故,别依止总,满彼总故。同相者,多义不相违,同成一总故;异相者,多异相望,各各异故。成相者,由此诸缘起成故;坏相者,诸义各住自法不移动故。”其中,“总”、“同”、“成”三相,系指全体或整体,“别”、“异”、“坏”三相,系指部分或片断。例如:“舍(房子)”是总相,构成“舍”的“椽”等即是别相;“椽”等构成的“舍”是同相;“椽”等自身各有差别,即是异相;“椽”等已经构成的“舍”是成相,在不成其为“舍”时的“椽”等则是坏相。在《金师子章》中,总、同、成三相还有一般的含义,别、异、坏三相则相当个别的概念。故“六相圆融”的关系,亦即是全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的“圆融”关系;全体由部分组成,部分的性质和作用则由全体所规定;一般通过个别得以表现,个别的本质则由一般来决定。这种关系,遍及一切现象,但总的又被规定为相即和相入两种形式:总、同、成即是别、异、坏,别、异、坏能够入于总、同、成,“舍”即是“椽”,“椽”即是“舍”,“椽”能容纳“舍”,“舍”能入于“椽”。由此形成所谓法界缘起:“一切缘起法,不成则已,成则相即熔融,无碍自在。”这种说法,特别被用于佛教的宗教实践,以为“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一切惑障,一断一切断……行德即一成一切成;理性则一显一切显”。意谓不论成就佛的觉悟,还是把握佛教“真理”,都可通过个别法门,在一念心中得到完满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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