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加尔文 |
释义 | 加尔文1509—1564JohnCalvin加尔文 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家,基督教新教加尔文宗创始人。出生于法国皮卡尔迪省诺翁城的主教秘书家庭。十四岁入巴黎大学马奇学院、孟太古学院学习神学和哲学。毕业后又到奥尔良和布尔日学法律。受人文主义和宗教改革的影响,从1531年开始参加巴黎新教徒活动。1535年因宗教迫害而逃往瑞士巴塞尔。次年发表主要神学著作《基督教原理》,否认罗马教会权威。认为人的得救与否,早由上帝预定。1540年以后应邀定居日内瓦,指导建成政教合一的共和政权,着力推行宗教改革,简化宗教仪式,废除主教制度,代之以共和式的长老制。禁止赌博、跳舞、酗酒、卖淫,鼓励人们经商赢利、做官执政。大力支持西欧各国新教运动,但对反映下层人民要求的再洗礼派进行残酷镇压,曾以“异端”罪名用火刑处死西班牙科学家塞尔维特,故被称为“日内瓦的教皇”。后人编有《加尔文全集》五十二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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