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維熾1892——1955字季生,廣東台山人,1892年(清光緒十八年) 生。早歲赴美國留學。回國後,任廣東電話局局長。1926年10月,任廣州市財政局局長。1927年10月,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鹽務署署長。1928年任鹽務稽核所所長。1929年5月,任國民政府鐵道部參事兼平漢鐵路管理局局長;同年12月,任鐵道部業務司司長。1932年1月,任實業部常務次長。1934年11月,任實業部政務次長。1935年11月,當選爲中國國民黨第五届中央執行委員。1936年7月,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1941年4月,任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外部部長。1945年5月,任國民黨第六届中央執行委員。1946年11月,當選爲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4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僑務委員會委員長。1948年3月,當選爲行憲國民大會代表; 同年12月,任工商部部長。1949年3月去職。1955年5月 11日逝世。終年63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