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常识:

 

常识 傅奕
释义 傅奕(555—639)唐相州邺县(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通晓天文历数。高祖时,任太史令,进《漏刻新法》,得到采用。数上书请除佛教,认为佛教使人“削发而揖君亲”、“易服以逃租赋”,危及国家“名教”、“丁役”,抨击佛教为“夷狄之法”,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以“生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的观点,批驳“因果报应”说。以自己死后裸葬,表明不信阴阳术数迷信。其反佛斗争在社会上产生影响,一时“秃丁之诮,闾里盛传;胡鬼之谣,昌言酒席”(《法琳别传》)。又集魏晋以来反佛言论,辑成《高识传》十卷。注《老子》、《老子音义》,均佚。其奏疏辑存于《全唐文》和《广弘明集》中。
傅奕(555—639)隋唐之际学者。相州邺(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隋开皇中,以仪曹事汉王杨谅。唐高祖时官太史丞、太史令。深通天文、历数。武德三年(620)创刻漏新法,即颁施行。从儒、道立场出发,指出佛教“渲其妖书,述其邪法,伪启三涂,谬张六道”(《请除释教疏》),故上疏请除去释(佛)教。指斥佛教来自外夷,非华夏正统。中国“自羲农至于汉魏,皆无佛法”(同上)。“未有佛法之前,人皆淳和,世无篡逆。”(《益国利民十一条佚文》)认为佛教传入后,羌胡乱华,主庸臣佞,政虐祚短。佛教弃父弃君,“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请废佛法表》),与中国儒家“以忠孝治天下”相抵触,它“入家破家,入国破国”,破坏了中国的传统道统和封建君主集权制。指出如听任“妖书”、“邪法”泛滥,就会造成“愚迷妄求功德,不惮科禁,轻犯宪章”的严重后果,危及社会秩序。并指出佛教盛行,“伟壮之僧,婉娈之尼,失礼不婚,仇匹内通,衣形外隔,夭胎杀子,违礼逆天,减损户口”。“小寺百僧、大寺二百,以兵率之,五寺强成一旅”(《益国利民十一条佚文》),减少兵丁;建佛寺,塑佛像,“奢侈造作”,浪费资材;僧尼“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请除释教疏》),影响国家收入。主张“凡是沙门,放归桑梓,令逃课之党,普乐输租,避役之曹,恒忻效力”(见《广弘明集》卷十一)。在自然观上,强调“生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旧唐书·傅奕传》)。认为人们生命长短和富贵贫贱与佛教无关。有《老子注》、《老子音义》。又集魏晋以来反对佛教思想家的言行,为《高识传》。
傅奕(555—639)唐学者。相州邺(今河北临漳)人。善天文历数及阴阳术。隋开皇中,以仪曹事汉王杨谅。唐高祖即位,拜太史丞,迁太史令。曾上《请革隋制疏》,力主唐初典章制度的革故鼎新。武德年间,进《刻漏新法》,疏请废佛教。至太宗时,又谓佛教“有害国家而无补百姓”(《新唐书》本传)。虽善术数,劝人勿传。贞观十三年(639),病危,不求医,自为墓志曰:“傅弈(奕),青山白云人也,以醉死,呜乎(呼)!”(《新唐书》本传)曾注《老子》、《老子音义》,佚。又编《高识传》十卷。《全唐文》存其文三篇。生平事迹见《旧唐书》卷七九、《新唐书》卷一〇七。

傅奕  555—639

相州邺(今河北临彰县西)人。隋开皇年事汉王谅,谅败,奕徙扶风。唐高祖即位,拜奕太史丞。太史令庾俭荐奕,奕亦为太史令。时唐朝初创,很多方面承袭隋制,奕上书请废隋制,立新法,因众臣反对而作罢。武德七年(624),奕上疏谏禁佛教,以为佛家所谓六道轮回乃欺人之谈,男女俗众皆应还俗回家。高祖以为然,因传位于太宗,未及施行。太宗即位,问奕何故拒佛法,奕对曰,佛乃西胡奸黠人欺人之谈,有害国家而无补于百姓。

奕病,未曾问医,忽于酣卧中蹶然而起曰,我死矣。又自志曰:傅奕青山白云人也。遗言戒其子可以学习六经名教,妖胡之法(佛法)慎勿学。我死当倮葬。贞观十三(639)年卒,时年八十五。

奕精通天文历法,曾进《漏刻新法》,诏令行于世。撰有《老子注》、《老子音义》。还把魏晋以来驳斥佛家的言论辑为《高识传》十卷,今已佚。

随便看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Qntri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1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