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佥事 |
释义 | 佥事官名。明清时提刑按察使司属官。朱元璋吴元年(1367)始置,为按察使司正官,正五品。洪武十三年(1380)革,次年复置,分领提学、驿传、清军、分巡、兵备等道。各省因事而置,无定员。清初沿置,为道员兼衔,与守道、巡道共同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由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补授者充,正五品。乾隆十八年(1753)改道员为实官,遂省。清末,东三省地方机构民政使司、交涉使司、度支使司置为佐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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