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黄鸟《诗经·秦风》篇名。《诗序》认为“《黄鸟》,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左传·文公六年》云:“秦伯任好(按即秦穆公)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事又见《史记·秦本纪》。故此是秦人挽“三良”之诗。共三章,每章十二句。分挽三人,抨击秦殉葬制度的残酷。以双关词、呼告来渲染悲惨无告的气氛,每章末复叠“如可赎兮,人百其身”,以夸张的修辞控诉黑暗的现实,倾注了对受难者的深切同情。 黄鸟《诗经·小雅》篇名。《诗序》认为“《黄鸟》,刺宣王也”。郑玄笺云:“刺其以阴礼教亲而不至,联兄弟之不固。”毛传又认为是妇人之作。似均无据。朱熹《诗集传》曰:“民适异国,不得其所,故作此诗。”实得诗旨。当是流亡异国者思归之诗。共三章,每章七句。托黄鸟起兴,喻此邦之人恶如黄鸟,不可与处,不如归去为佳。感情充沛,语言质朴,表达之意与《魏风·硕鼠》相反,但谋篇布局、遣词造句可称酷肖。明孙鑛谓此篇及《白驹》“与《风》无异,不知何以谓之《雅》”(《批评诗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