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黄老学派 |
释义 | 黄老学派原为战国时期齐国稷下学宫的一派。因尊传说中的黄帝和道家的老子为学说创始人,故名。其学说以老子“道”为基础,吸收刑名法术之学,而接近法家。详见“黄老之术”。 黄老学派战国至西汉时期道家流派之一。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故名。《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战国时齐稷下学者慎到、田骈、接子、环渊等人,“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当为黄老学派的代表。他们的思想不甚一致,其中慎到为法家,田骈则较多道家色彩,黄老学派似当为道家中兼取法家思想的一派,体现了当时道法合流的趋势。著名法家申不害、韩非等,或“本于黄老而主刑名”,或“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皆同黄老学派有密切的关系。在以道、法为主的同时,还兼采儒墨、阴阳、名家的思想。西汉初期,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恢复生产的政策,推崇“黄老”。窦太后为黄老言,“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汉书·外戚世家》)。为黄老之学极盛时期。其时黄老学者有河上丈人、安期生、乐瑕公、乐臣公、盖公。曹参、陈平、司马季主等是黄老思想的信奉者。此派提倡清静无为的治术。王充《论衡·自然》:“黄老之操,身中恬淡,其治无为。正身共己而阴阳自和,无心于为而物自化,无意于生而物自成。”认为:“道生法……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殹(也),法立而弗敢废殹”(《经法·道法》),要求一切以“法”为准绳。君主执法,“审名察形,形恒自定,是我愈静;事恒自施,是我无为”(《十六经·顺道》)。但也重视仁义和德政:“正信以仁,兹惠以爱人。”(《十六经·顺道》)主张刑德并用,“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德后刑以养生”(《十六经·观》)。提出“静作相养,德疟(虐)相成,两若有名,相与则成。阴阳备物,化变乃生”(《十六经·果童》),具有朴素辩证法思想。在形名观上,指出“凡事无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刑(形)已定,物自为正”(《经法·道法》)。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经法》、《十六经》、《称》、《道原》等帛书,是研究黄老学派的重要资料。 黄老学派黄老学派假托黄帝的名义,吸取《老子》哲学中的“虚静”,及物极必反等思想并加以损益,所形成的新兴地主阶级的一个思想流派,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在韩、赵、齐等国中最为活跃。战国中期的法家申不害和战国后期的法家韩非,都曾受到黄老学派思想的影响。对于这个学派师传情况,司马迁在《史记·乐毅传》中曾作了这样描述:“河上老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乐瑕公,乐瑕公教乐臣公,乐臣公教盖公。”盖公在汉初曾作过丞相曹参的老师,汉初的统治者对黄老学派的思想学说极重视,黄老学派在汉初的影响也远远超过了其他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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