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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高隆之
释义 高隆之(494—554)北齐洛阳(今属河南)人,一说出自高平金乡(今属山东),字延兴。本姓徐,父为高氏所养,改姓。后以功被丞相高欢认作从弟。初从北魏汝南王元悦为司州户曹从事。后依高欢,累迁并州刺史。东魏初,入为尚书右仆射,时初给民田,贵势占良美,贫弱受瘠薄,乃均平之。又领营构大将,发十万夫迁洛阳宫殿至邺(今河北临漳西南),增筑南城及兴修水利,有时誉,官至太保。及齐建立,进爵为王,并录尚书事,领大宗正卿,监国史。因曾轻侮高洋,高洋将受魏禅,又言未可,故深衔之。复与大臣杨愔等不和,后被文宣帝高洋令壮士殴死。

高隆之  494—555

字延兴,云出自高平金乡(今山东省金乡县)。本姓徐氏,其父为姑婿高氏养抚,故从其姓。隆之身长八尺,美须髯,深沉有志气。魏建义间除给事中,与高欢深自结托,位秩屡迁。天平年间为尚书右仆射,时初给民田,贵势皆占良美,贫弱咸受瘠薄,隆之乃启告高欢,“悉更反易”,乃得均平;又领营构大将,筑城治水,并有利于时。上表请去非边要地方刺史太守之佐僚,不以烦民;朝贵多假常侍以取貂蝉之饰,隆之自表解侍中,并陈诸假侍中服用者,请亦罢之,诏皆如表。时军国多事,制度混乱,“冒名窃官者不可胜数,隆之奏请检括,向五万余人,而群小渲嚣,隆之惧而止。”(《北齐书》卷18《高隆之传》)由于事功卓著,高隆之在魏甚为显贵,武定年间拜太子少师,兼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迁至太保。北齐建立后,高隆之进爵为王。寻以本官录尚书事,领大宗正卿,监国史。史称其“性小巧,至于公家羽仪、百戏、服制时有改易,不循典故,时论非之。”(《北齐书》卷18《高隆之传》)高洋未登庸时,隆之意常侮之;及其将取魏建齐,大臣多有言未可,隆之又在其中;高洋即位后,又有同官嫉之,而对其加以诽谤。于是,文宣帝(高洋)遂借机报复,令壮士筑百余下,放出,死于路中。高隆之死后,朝廷仍待之薄,竞不得谥。客观地说,高隆之是魏、齐间难得的较有作为的官员。他建议均平民田,主持建构,注意水利,皆有利于生产;他表请去刺史太守之佐僚、罢朝贵貂蝉之饰等,对于魏、齐政治制度的建全也不无益处;高隆之还是一位改革家,但是由于他的改革方案触犯统治阶级中顽固派的利益,又得不到最高统治者——皇帝的支持,因而其改革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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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1: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