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高柔 |
释义 | 高柔(174—263)三国时陈留圉县(今河南杞县西南圉镇)人,字文惠。初附于袁绍,曹操平袁氏,用为菅长,迁丞相仓曹属。东汉建安十六年(211),操遣钟繇讨张鲁,乃谏操以为关中诸将必疑为将袭己而叛乱。操不听,韩遂、马超果反。十八年,为尚书郎,转丞相理曹掾。旧法,军士逃亡,罪及妻子。他持论以为重刑不能阻止逃亡,其后遂宽逃亡之令。文帝时,任为治书侍御史,赐爵关内侯,累官至司徒。魏嘉平元年(249),司马懿发动政变,召之为假节行大将军事,据曹爽营。爽被杀,进封万岁乡侯。高贵乡公时,拜太尉,封安国侯。高柔 174—263字文惠,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东汉末,曹操任高柔为管长,县中人一向听说他的名声,一些奸吏因而退避。后辟为刺奸令史,丞相仓曹属。魏国初建,为尚书郎,后迁丞相理曹掾。当时,鼓吹宋金等人在合肥逃亡。依旧法,要连同妻、子一起处罚。曹操为绝后人效法,主张加重刑罚。金有母亲,妻子和两弟弟在官中,有人建议全部杀死,以示征戒。高柔向曹操进言说:士卒在军中逃走,事情确实可恨。不过我听说逃走的士卒中常有想悔过的人。我以为如果放过其家中亲属,一可以使敌军失去口实,二可以使逃走的士卒有回还之心。如果象以前那样,断绝了他们的希望,众人都这样做,我但心现在军中士卒,见一人逃亡,担心处罚诛连自己,都会相随而走,以免也被诛杀。这样,重刑非但不能禁止士卒逃亡,反而会促使士卒逃亡。曹操认为高柔说得有道理,于是不杀金之母、弟,因此很多人幸免一死。后迁颍川太守。 魏文帝曹丕时,任治书侍御史,赐爵关内侯,加治书执法。适时,民间多次有诽谤谣言,曹丕对此十分气愤,抓到传播谣言的人就杀掉,并奖赏报告的人。高柔上书说:如今传谣言人必斩,有告发的人就赏。既使想改也没有从善之路,而且给存心诬罔之人有可乘之机。确实不是息奸省讼的好办法。”于是,文帝下诏:“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者罪之。(《三国志·魏书·高柔传》)果然杜绝了互相诽谤的现象。 黄初四年(223),迁为廷尉。文帝曹丕因从前的怨恨,要枉法杀治书执法鲍勋,高柔坚决拒绝执行诏命。曹丕十分生气,召高柔到台阁,并派使者到廷尉府杀鲍勋,鲍勋死才让高柔返回官署。 魏明帝曹叡即位,封延寿亭侯。当时规定,吏遭大丧者,百日后都要服从调遣。司徒吏解弘父丧,后有战事,接到命令应当出行,因病推辞。曹叡气愤,书悉解弘并审问。高柔见解弘果真身体瘦弱,向明帝奏陈实情,说明应加宽贷。曹叡这才下诏说:“孝哉弘也!”放过解弘。 后,护军营士卒窦礼外出不归,营中人认为窦礼逃跑,上表声言追捕,没收其妻盈和儿女做官家的奴婢。盈不断到州府喊冤提出诉讼,没有人受理,只好到廷尉这里来告状。高柔详细询问,知道了窦礼善良,不是不顾家室的人。曾经借钱给同营的士兵焦子文,没要回来。这时焦正因事被关在狱中。高柔亲自到狱中见焦,问:你借过别人的钱?焦不敢承认,且脸色异常。高柔又说:你借过窦礼的钱,怎么说没借过?焦子文已语无伦次。在高柔追问下,坦白了杀窦礼的经过和埋葬地点。高柔恢复盈母子为平民。 高柔在官二十三年。正始六年(245),转为太常,旬日即迁司空,后迁司徒。司马懿杀曹爽,他受太后诏据爽营行大将军事,因功进封万岁乡侯。高贵乡公即位,进封安国侯,转任太尉。景元四年(263)死。谥元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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