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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陈襄
释义 陈襄(1017—1080)北宋侯官(今福建福州)人,字述古,学者称古灵先生。仁宗时进士,知河阳、常州,入为三司判官,知谏院,管勾国子监。以反对王安石新法出知陈州,徙杭州,迁枢密直学士判太常,判尚书都省。与同里陈烈、周希孟、郑穆倡明“知天尽性”之说于闽海间,人称四先生。生平“以兴学养士为先务,以明经笃行为首选”,反对溺于章句和词章之学。在州县任上,务兴学校,受业者过千人。其学以“养心”、“明诚”为主,强调“好学以尽心,诚心以尽物,推物以尽理,明理以尽性,和性以尽神”(《宋元学案·古灵四先生学案》),大体已接近后来二程之学。又尝以继承韩愈之业勉人。著有《易义》、《中庸义》、《古灵集》。
陈襄(1017—1080)北宋学者。字述古,学者称古灵先生。侯官(今福建福州)人。与同乡陈烈、郑穆、周希孟为友,被称为闽中四先生。曾任仙居县令、开封府推官、三司副使、知制诰。兴办地方学宫,授徒讲学。精吏事。知常州时,曾浚通河渠以利民田。曾反对王安石“青苗法”。提倡“学校之设,非以教人为词章取利禄而已。当致学者首明周官三物之要,使有以自得于心,而形于事业,然后可以言仕”(《杭州劝学文》)。哲学上以“诚”为最高范畴。认为“诚至于高明,博厚而不息也,然后能定。明至于广大,精微而不惑也,然后能应”(《上殿札子》)。“行身于大方之涂,养心于至义之源,游泳乎诗书之和,沈潜乎易、春秋之微,博之以文艺,约之以礼法,而归之于诚”(《送管师常序》)。“诚”是立身行事的根本,也是“博厚”、“精微”的宇宙本体。提出“诚心以尽物”(《送章衡序》),认为人存有“诚心”便可以认识一切。在义利问题上,主张“不先利而后义”,“君子之所贵乎身者道焉而已,不苟利,不苟进,不苟得,惟义而止”(《答元屯田》)。为北宋理学的先驱者之一,当时在福建一带颇有影响。有《易义》、《中庸义》、《古灵先生文集》等。
陈襄(1017—1080)宋文学家。字述古。福州侯官(今福建闽侯)人。仁宗庆历二年(1042)进士,解褐授浦城尉。神宗时为侍御史,因反对新法,出知陈州,后官至右司郎中枢密直学士。言行以古人为法,奖掖后进,荐司马光、韩维、苏轼等三十三人,世称古灵先生。“诗篇平淡如韦应物,文词高古如韩愈,论事明白激切如陆贽”(《李纲《古灵集原序》)。著有《古灵集》等传世。生平事迹见《宋史》卷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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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9: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