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陈独秀 |
释义 | 陈独秀(1879—1942)现代革命家、思想家。中国共产党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原名乾生,字仲甫,号实庵。安徽怀宁(今安庆)人。早年留学日本。辛亥革命后曾任安徽都督府秘书长。1913年参加反袁斗争,失败后暂居日本。1915年返回上海,创办与主编《青年》杂志(1916年改名《新青年》)。在创刊号上发表《敬告青年》,提出以“人权”和“科学”来批判中国传统文化。1917年被聘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1918年与李大钊创办《每周评论》。以《新青年》、《每周评论》和北京大学为主要阵地,积极提倡民主与科学,提倡文学革命,反对封建道德,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1919年成为五四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五四运动后期,接受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参加同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潮的斗争。1920年初与李大钊开始酝酿组建中国共产党,2月到上海,深入工人群众,开展建党活动。5月发起组织马克思主义研究会,6月创建上海早期共产党组织,任书记,并推动各地建立党组织。在共产国际帮助下,发起成立中国共产党,成为党的主要创建人之一。1921年7月在中共一大上当选为中央局书记,9月回上海主持中央工作。1922年7月主持召开中共二大,被推举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9月被孙中山指定为“国民党改组方案起草委员会”成员之一。10月作为中共代表团团长赴莫斯科出席共产国际四大,被选为国际执委会委员。1923年6月召开中共三大,通过国共合作决议,再次当选为委员长。后在中共四大、五大上继续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其间领导了五卅运动,发动群众参加北伐战争,组织领导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参与成立上海市民政府等一系列重大革命活动。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的社会主义论战、无政府主义论战和科学与人生观论战中,基本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大革命后期,在共产国际影响下,犯了右倾投降主义错误。1927年7月离开中央领导岗位,1929年11月被开除出党。1932年被国民党逮捕,1937年出狱。1942年在四川江津病故。在新文化运动中最早积极提倡科学与民主,反对孔教、礼法和旧道德、旧文学。揭露纲常名教是“奴隶的道德”,与民主、共和“水火不相容”,运用进化论破除封建守旧观念,“自宇宙根本大法言之,森罗万象,无日不在进化之途,万无保守现状之理”(《敬告青年》)。“进化的动因”在于“抵抗力”,“万物之生存进化与否,悉以抵抗力之有无强弱为标准。优胜劣败,理无可逃”(《抵抗力》)。承认物质世界是唯一真实的存在,“觉官有妄,而物体自真,现象无常,而实质常住”(《今日之教育方针》)。提出:“人类也是自然界的一种物质,没有甚么灵魂;生存的时候,一切苦乐善恶都为物质自然法则所支配,死后物质分散,另变一种作用”(《人生真义》),“一切宗教都是骗人的偶像”(《偶像破坏论》),从而否定“灵魂不灭”的宗教迷信观念。明确主张:“唯物的历史观,是我们的根本思想”,“所谓客观的物质原因,在人类社会,自然以经济(即生产方法)为骨干”(《答適之》),反对胡適的多元历史观。伦理思想上早年曾以近代西方的进化论、天赋人权说和社会契约说为武器,猛烈抨击封建的纲常名教,主张以个人本位主义道德来对抗封建家族主义为核心的旧道德。“五四”时期强调思想革命、道德革命的重要,提出“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吾人最后之觉悟》),并据“道与世更”的思想,强调孔教有违宪法,孔子之道不符合现代生活(《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主要著作收入《独秀文存》、《陈独秀著作选编》。 陈独秀(1879—1942)学者。原名乾生,又名由己,后改名独秀,字仲甫,号实庵。安徽怀宁人。早年留学日本。1904年创办《安徽俗话报》。辛亥革命后任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1915年创办《青年杂志》(后改名《新青年》)。1917年春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1918年冬和李大钊创办《每周评论》。五四时期提倡民主与科学,抨击封建伦理道德,宣传马克思主义,倡导新文化运动。曾发表《文学革命论》一文,论述文学革命与社会革命、思想革命的关系和文学革命的必然性,对文学革命的兴起产生极大影响。1921年发起成立中国共产党,当选为中共中央局书记。1927年因犯有右倾投降主义错误而招致革命遭到惨重失败,在中共“八七会议”上被撤销总书记职务,1929年又被开除出党。1932年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5年。1942年病故。主要著作集为《独秀文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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