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会稽郡 |
释义 | 会稽郡①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灭楚国、降越君后,于原吴、越地置。治吴县(今江苏苏州市)。辖境约当今江苏长江以南(包括上海市)、浙江衢州、金华、奉化三市以北及安徽长江以南芜湖、黟县以东地。以境内会稽山为名。西汉时因废闽中郡并入,辖境扩大至今浙江南部及福建全省。东汉顺帝永建四年(129)分浙江以西置吴郡,会稽郡移治山阴县(今浙江绍兴市),辖境逐渐缩小。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后至于梁、陈,曾屡为东扬州治。隋平陈郡废。②隋平陈,改东扬州为吴州,大业初改为越州,三年(607)改为会稽郡。治会稽县(今绍兴市)。辖境相当今浙江浦阳江(浦江县除外)、曹娥江及甬江流域。唐武德四年(621)复为越州。天宝元年(742)又为会稽郡。乾元元年(758)复为越州。后习惯上会稽郡仍为越州的别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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