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阿思本舰队事件 |
释义 | 阿思本舰队事件阿思本舰队是由清政府出钱供养一支全部归英国侵略者指挥、控制的舰队。为了镇压太平天国革命,1861年夏奕訢和海关代理总税务司赫德(Robert Hart)洽谈向英国订购一批兵船。1862年,清政府通过赫德委托回英国休假的海关总税务司李泰国(Horatio NelsonLay)代购兵船。1863年,他超出已付的八十万两银子的定款,声称用去一百零七万两,为清政府买了七艘战船和一艘运输船。李泰国还擅自为中国设计了国旗和海军军旗。他擅自聘请了一名英国现役海军军官阿思本(Sherrard Osborne)担任舰队司令,雇来六百余名英国海员和水手。他本人并代表清政府与阿思本签订合同,规定阿思本对舰队有完全的指挥权,除皇帝以外,他不接受任何中国官员的命令。而皇帝的谕旨又必须经过李泰国的传达,如果李泰国个人认为不合理,即可拒绝转达,不让舰队执行。合同并规定舰队要预支船员的薪俸和船只经费四年等等。清政府不接受这样的条件,而阿思本坚持按合同办事。清政府无可奈何,最后决定,舰队遣回英国变卖(后英国退回原买价银二十一万三千两)。除已发的几个月经费之外,另付三十七万五千两发遣费。赠送阿思本个人银一万两。清政府先后花费一百七十万两白银,一无所得。后将李泰国总税务司职务革除。这便是阿思本舰队事件。李泰国、阿思本的活动从始至终都是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进行的。这清楚说明外国侵略者处心积虑地要控制中国军事力量的野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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