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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门户开放政策
释义

门户开放政策 

亦称海约翰政策。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提出的侵华政策。甲午战争后,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美国忙于美西战争,无暇顾及。美西战争后,美国从西班牙手中夺得关岛群岛和菲律宾作为侵略亚洲的跳板。1899年9月至11月(光绪二十五年八月至十月)美国国务卿海约翰训令美国驻英、俄、德、日、意、法等国大使,向各驻在国政府发出“门户开放”照会,主要内容是:各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或租借地内任何投资事业,或任何既得利益,他国不得干涉;各国运往上述“势力范围”内各口岸的货物,均按中国现行税率由中国政府征收税款;各国对进入自己“势力范围”内的他国船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舶的港口税,在其“势力范围”所修筑控制和经营的铁路上运输他国货物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商品的运输费。“门户开放”政策是在承认各国在华既得权益的前提下,要求给予各国在华机会均等、利益均沾的机会,以缓和列强争夺中国的矛盾。美国企图借此插足中国,使中国市场对美国全面开放。由于“门户开放”政策主张各国机会均等,加之当时任何国家也无力独霸中国,所以先后得到列强的同意。1900年7月(光绪二十六年六月)海约翰又向上述六国并奥、比、荷、西、葡等共十一国发出“门户开放”照会,宣称“仍旧是与其他列强采取一致行动”,维护“各国在中国各地平等公正贸易的原则”,“保持中国领土与行政完整”。美国企图以此支持清政府镇压义和团,防止他国借机瓜分中国,进而凭借自己雄厚的经济实力,逐步独霸中国。
门户开放政策十九世纪末美国政府提出的对华政策。又称“海约翰政策”。光绪二十五年八月(1899.9)起美国国务卿海约翰(John Milton Hay,1838—1905)先后向英、俄、德、法、意、日各国提出关于在华“门户开放”的照会。基本原则为:(1)各国在中国的任何“势力范围”或租借地内的投资事业或任何既得利益,他国不得干涉;(2)各国运往上述“势力范围”内各口岸之货物,一律按中国现行税率征收关税;(3)各国对于进入自己“势力范围”内的他国船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舶之港口税,在其“势力范围”的铁路上运输他国货物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商品的运费。次年六月,海约翰再次照会各国,又提出“保持中国的领土与行政完整”。门户开放政策是要列强开放在华势力范围和租借地,使美国享有均等的贸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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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