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酒榷 |
释义 | 酒榷又称榷酒酤、榷酤、酤酒。官府对酒类的专卖政策。《秦律》已有“酤酒”一词,但仅限于在农村禁止卖酒,专卖政策则始行于汉武帝天汉三年(前98)。其办法主要是由官府提供原料和法式,交私人酿造,产品由官府经销。时与官营盐、铁并称“三业”,为汉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昭帝始元六年(前81)盐铁之议后,罢郡国榷酤,改收酒税。王莽始建国二年(10),恢复榷酒,为“六筦之一”。地皇三年(22)罢。酒榷又名榷酒酤、榷酤,西汉时期官府对酒类的专卖。榷是独木桥,借以形容独占其利的垄断性的经济行为。西汉前期,酒业开放私营,官府对私人酿酒和卖酒不加限制。武帝时为补偿财政开支,继盐铁官营后,于天汉三年(前98)根据少府丞、令的建议,在桑弘羊的主持下实行榷酒,垄断酒的产销。酒榷与官营的盐铁并称“三业”,成为当时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盐铁之议后,在反对派的压力下,桑弘羊与田千秋共上奏呈酒榷,改为私人经申报后自酿自卖政府收取酒税,每升酒钱不过四钱,如未经申报而私卖,仍在禁止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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