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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赫德
释义
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英国人,字鹭宾。1854年抵香港,在英国商务监督公署任职。清咸丰五年(1855)任宁波领事馆翻译。八年调任广州领事馆助理。九年任粤海关副税务司。同治二年(1863)继李泰国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制定一套由外国人管理的半殖民地海关制度,并推行于中国各口岸。控制中国的财政收入,干涉中国的内政和外交,扩展列强特别是英国的侵华权益。五年,提出《局外旁观论》,要求清政府遵守不平等条约,建议引进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技术和新式武器。次年年底支持卸任的美国公使蒲安臣担任“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率领中国使团出访欧美各国。光绪二年(1876)配合英国公使威妥玛迫使清政府签《烟台条约》。中法战争期间,暗助法国迫签《中法新约》,法国授他“荣誉团大公”称号。二十七年支持列强胁迫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三十四年请假回国,加尚书衔。控制中国海关达四十八年之久。著有《中国论集》等。

赫德  1835—1911后

英国人。咸丰四年(1854)来中国,任宁波领事署翻译官,后调广州。后任香港督署书记官。当时,清廷被迫与英、法、美国等缔结由外人代办海关行政之条约。咸丰九年(1850年),赫德任粤海关副税务司。两年后,总税务司李泰国(英国人)奉令回国,遂以赫德为代理。在此期间,他曾到长江各新开通商口岸建立新关。同治三年(1864),他已实授为总税务司,并将办公地点由上海移驻北京。同治八年(1869),清廷授他以布政使衔,命他到沿海各地装置灯塔。光绪二年(1876),赫德曾参与中英《烟台条约》之制订。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议和时,清廷曾指派他为代表与法方接触。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运动失败后,赫德积极倡导与入侵中国的联军议和。为此,清廷赠他以太子少保衔。其后,清廷与德国、日本等国遇有交涉事项时,赫德也多次插手其间。光绪三十四年(1908),他因病归国,清廷又赠他以尚书衔。赫德在中国侧身政治活动五十年,常与清廷重臣周旋。他为人阴险独断。在处理有关中外关系问题时,他经常偏袒西方国家而压抑中国。清廷曾准备由他担任总海防司,后遭到部分官员坚决反对而作罢。他在辛亥革命以后才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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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5: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