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魏蜀吴三国中,蜀汉国小地僻,但它能与魏、吴相持,形成鼎足之势,与它以法治国治军有紧密关系。
蜀丞相诸葛亮一向重视先秦法家思想,曾手抄《申子》、《韩非子》、《管子》等书准备供刘禅学习。他的法治思想核心是不分等级,严格执法。在《出师表》中,他“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中都护李严和诸葛亮曾一起受刘备遗诏辅佐刘禅,两人私交很好。后来李严运军粮不继,又企图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诸葛亮不讲情面,把李严废黜为民。长水校尉廖立,原为诸葛亮赏识的人才,但他“常怀怏怏”,“坐自贵大,臧否群士”,诸葛亮也把他废为平民。在诸葛亮主持下,蜀国“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出现了“吏不容奸(官吏不敢作恶)、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