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蔡珪 |
释义 | 蔡珪(?—1174)金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字正甫。天德进士。识古文奇字,号称辨博。历任澄州军事判官、三河主簿,迁翰林修撰、同知制诰,改户部员外郎、兼太常丞。正隆三年(1158),厉行铜禁,官府收得三代以来鼎钟彝器千数件,他为编类官,一一加以分类、鉴定、考证。凡朝廷制度损益、稽古礼文之事,亦多取其议论。著有《补南北史志》、《晋阳志》、《古器类编》、《续欧阳文忠公集录金石遗文》、《金石遗文跋尾》等。 蔡珪(?—1174)金文学家。字正甫。真定(今河北正定)人。金初丞相、文学家蔡松年之子。七岁赋菊诗,即语意惊人。天德三年(1151)擢进士第,其父为之赋《一剪梅》,有“白璧雄文冠玉京,桂月名香,能继家声”之句。不赴选调,求未见书读之。久乃除澄州军事判官,迁三河主簿。正隆四年(1159)丁父忧。起复翰林修撰、同知制诰。在职八年,改户部员外郎兼太常丞。坐高元鼎事得罪徙官。久之,除河东北路转运使,复入为修撰。迁礼部郎中,封真定县男。大定十四年(1174),以礼部郎中除潍州刺史,因患风疾不能奏谢,乃致仕,寻卒。其辨博号称天下第一,朝廷稽古礼文之事,取其议论为多。其在大定年间以文名世。其文多散佚,今存文仅一篇《苏文忠公书李太白诗卷跋》(见《书画汇考》)。明胡应麟评其“不甚出宋、元下”(《诗薮》杂编卷六)。在金代文学史上占有较高的地位。赵秉文以为金大定间文章首推蔡珪。著有《补正水经》、《晋阳志》、《南北史志》、《续金石遗文跋尾》等,皆亡佚。今存诗四十六首,见《中州集》;词一首,见《中州乐府》。生平事迹见《金史》卷一二五。 蔡珪 生卒年不详字正甫。他考中进士,不求调迁,很久才授予澄州军事判官,后调三河县主簿。遭逢父丧,未终丧制起用为翰林修撰,同知制诰。任职八年,改为户部员外郎,兼任太常丞。蔡号称善辨博学,凡朝廷制度的改易,蔡为编类详定检讨删定官。两燕王墓原在中都(今北京市)东城外,海陵扩大京城的范围,将墓扩到东城内。大定九年(1169),下诏改葬城外,蔡珪作《两燕王墓辨》。过了不久,蔡珪授官河东北路转运副使,又入朝为修撰,迁为礼部郎中。此时,蔡得风病,不能语,乃授为潍州刺史,世宗责怪蔡珪不能奏谢,于是退休,不久去世。蔡珪的文章有《补正水经》五篇,《续金石遗文跋尾》十卷,《晋阳志》十二卷,文集五十五卷,除《补正水经》、《晋阳志》、文集今存,余皆亡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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