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董宣 |
释义 | 董宣东汉陈留圉县(今河南杞县南)人,字少平。光武帝时,曾任北海相、 江夏太守。为官刚正廉洁,不畏权势。后特征为洛阳令。时光武帝姊湖阳公主奴仆白日杀人,匿公主府中,遂候公主出行时,叩马拦车,面责公主过失,就地捕杀其奴。以此被光武帝鞭责,迫其向公主叩头谢罪。宣两手据地,颈项强直,终不俯就,遂有“强项令”之称。由是京师豪戚震栗。时人赞其断狱公正,称为:“枹鼓不鸣董少平。”后病卒。家财仅大麦数斛,破车一乘。董宣 生卒年不详字少平,陈留圉县(今河南杞县东南)人。初为司待侯霸所辟,举高第,经多次升迁后,任北海相。上任之后,以当地大姓豪强公孙丹为五官掾。公孙丹使子道杀行人,董宣得知后,即将其父子逮捕杀之。而公孙丹的宗族亲党三十多人,手持武器到官府哭号称冤,董宣又将其全部关进监狱,杀之。因其滥杀无辜,坐征诣廷尉。临刑之际,光武遣特原之,降职任宣怀令。后江夏(今湖北新洲一带)有剧贼夏喜寇乱郡中,遂任命董宣为江夏太守。上任之后,以一纸移书,使夏喜等人即日降散。外戚阴氏任郡中都尉,董宣轻慢之,因此被免官。后特征任洛阳令。当时湖阳公主(光武之姊)家奴白日杀人,藏匿公主家,官吏不能得。公主出行时,就让这个家奴坐在身边。董宣拦住其车,大声斥责公主的过失,命令家奴下车,接着便杀之。公主还宫诉于光武,光武大怒,召董宣,想用杖将其打死。董宣说:“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棰,请得自杀。”(《后汉书·董宣传》)即以头撞厅堂的前柱,血流满面。光武命宦官持之,让他向公主赔罪,董宣不从,强按之,董宣以两手据地,终不肯俯。因令其出宫,赐钱三十万以示表彰,称之为“强项令”。此后,董宣镇压豪强,使京师震栗,人们称之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鸣董少平。”(同上)五年之后,年七十四(实七十三周岁)卒于洛阳令任上。死后布被覆尸,唯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光武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同上)葬以大夫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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