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苏绰 |
释义 | 苏绰(498—546)北朝时武功(今陕西扶风东南)人,字令绰。初为西魏大行台宇文泰行台郎中,屡迁大行台左丞,参预机密,制订文案程式及计账、户籍之法。西魏大统三年(537),从泰擒东魏窦泰于潼关,加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十年,授度支尚书,兼司农卿。助泰实行改革,提出减官员,置二长,置屯田以增军国之用。草拟六条诏书,以治心身、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狱讼、均赋役为主旨。泰令牧守长令,非通六条及计账者,不得居官。又受命为大诰,改革浮华文风。著《佛性论》、《七经论》,刊行于世。依《周礼》改官制,未成而卒。卢辩继成其事。 苏绰(498—546)西魏大臣、文学家。字令绰。武功(今属陕西)人。少好学,博物多通,深为权臣宇文泰宠任,官至大行台度支尚书,领著作,兼司农师。在协助宇文氏进行政治、经济改革的同时,力主运用行政手段改革当时华靡文风,并仿《尚书》语体作《大诰》。“自是之后,文笔皆依此体”(《北史》本传)。但所论偏尚一端,不免矫枉过正,难切时用。《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存其文四篇。生平事迹见《周书》卷二三、《北史》卷六三。 苏绰 498—546西魏杰出大臣。字令绰,武功(今属陕西)人,出身官宦之家,少好学,博览群书,尤善算术,有口辩。历仕丞相宇文泰行台郎中、著作佐郎、大行台左丞,参典机密,颇受宠遇,制定文案程式,又制定计帐法和户籍法。大统三年(537),协助宇文泰击败东魏高欢大将窦泰。次年,任通直散骑常侍,封美阳县伯。十年(544),授大行台度支尚书,领著作,兼司农卿,支持并辅助宇文泰进行改革,减免冗员,推行屯田,又制订“六条诏书”,上奏实行。据《周书·苏绰传》,这六条内容是:(1)“先治心”,认为治民者的关键在于“清心”,即端正认识;执政者要“心如清水,形如白玉”,以身作则;(2)“敦教化”,宏扬道德文化教育,移风移俗;(3)“尽地利”,功课农桑,不违农时;(4)“擢贤良”,选贤任能,不拘门第和资历;(5)“恤狱讼”,明断狱案,刑罚适当;(6)“均赋役”,均平赋役,不可舍豪强而征贫弱。宇文泰十分重视六条诏书,令百官习诵,成为执政的准则。又作《大诰》,改革浮华的文风。苏绰“性俭素,不治产业,家无余财。以海内未平,常以天下为己任。博求贤达,共弘治道”、“尝谓治国之道,当爱民如慈父,训民如严师”(同上)。晚年奉命依《周礼》六官建立六官制,未成,积劳成疾而卒,年四十九。著作有《佛性论》、《七经论》。苏绰不愧是西魏杰出政治家,殷勤辅佐宇文泰推行内政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使西魏迅速强大,为此后北周统一北方乃至隋统一全中国创造了条件。他制定的“六条诏书”在中国政治史上有重要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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