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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释义 梵文Rūpa的意译。佛教用语。相当于物质的概念,但并非全指物质现象。《俱舍论》卷一:“变碍故名为色。”指一切能变坏,并且有质碍之事物。《百法明门论忠疏》:“质碍名色。”唯指具有不可入性之事物。(1)作为“五蕴”之一,称为“色蕴”,或与“心法”相对,称为色法。泛指“十二处”、“十八界”中的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色、声、香、味、触等五境以及所谓无表色,故云:“色者唯五根、五境及无表。”(《俱舍论》卷一)其中“无表色”是一种精神现象。(2)作为“六境”、“十二处”、“十八界”之一的“色境”,简称为“色”,是专指“眼”所识别的对象言,范围较狭:“眼所取故名为色。”(《俱舍论》卷一)此种“色”又分为多种。《大乘五蕴论》分为三类:“显色”,颜色、明暗等;“形色”,长短、高下等;“表色”,人体伸屈坐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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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7: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