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胡安国 |
释义 | 胡安国(1074—1138)宋建宁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字康侯。绍圣进士。曾任太学博士、中书舍人兼侍讲、宝文阁直学士。任职期间,对内主张革新朝政,对外主张抗金。曾献《时政论》,建议高宗“必志于恢复中原”。其立身、处世“以圣人为标的”,重操守,讲忠信,不阿权贵。为学以“康济时艰”为宗旨。长于《春秋》学。著有《春秋传》,阐发《春秋》经世之说,往往借经义议论时政。又以“义理”说《春秋》,谓孔子“此书之作,遏人欲于横流,存天理于既灭,为后世虑至深远也”(《春秋传·序》)。自称学宗程颐,与谢良佐、杨时、游酢“三先生义兼师友”(《宋元学案》卷三十四)。著有文集、《资治通鉴举要补遗》等。 胡安国(1074—1138)南宋学者、经学家。字康侯。建宁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绍圣进士。任太学博士、侍讲,官至宝文阁直学士。曾与二程门人谢良佐、杨时、游酢交往,以求理学学统,自言“三先生(指谢、杨、游)义兼师友,然吾之自得于遗书者(二程)为多”。认为:“圣门之学,则以致知为始,穷理为要,知至理得,不迷本心,如日方中,万象皆见,则不疑所行而内外合也。”(《答曾几书》)强调知先行后说,“以致知为穷理之门,以主敬为求养之道”(《胡氏传家录》)。在南宋初期对传播二程理学起了重要作用,“南渡昌明洛学之功,文定几侔于龟山(杨时)”(全祖望《宋元学案·武夷学案》案语)。长于春秋学,撰有《春秋传》,明初被定为科举取士的教科书。有《春秋通旨》、《资治通鉴举要补遗》,后人编有《胡氏传家录》。 胡安国 1074—1138北宋学者,字康侯,宋建宁崇安(今属福建)人。绍圣四年(1097)中进士,策对,哲宗亲擢为第三,为太学博士。政和元年(1111)提举成都学事。父丧,称疾不仕。靖康元年(1126)屡召不至,至又以疾告。奏对力陈政弊。以正直敢言,不附权右,为蔡京、耿南仲等所诋。钦宗召为中书舍人,以言事被贬右文殿修撰、知通州。绍兴元年(1131)除中书舍人兼侍讲,上《时政论》二十一篇,力陈“当必志于恢复中原。”寻除兼侍讲,专讲春秋,时朝庭将用故相陈胜非都督各路军马,他以陈胜非结好金国,致以渡江之祸而反对,落职,辞归。绍兴五年(1135)提举江州太平观。八年(1138)卒,谥“文定”。崇程氏之学,认为:“圣门之学,则以致知为始,穷理为要,知至理得,不迷本心,如日方中,万象皆见,则不疑所行而内外合也。”(《答曾几书》)“以致知为穷理之门,以主敬为求养之道。”(《胡氏传家录》)对南宋初期理学解传播起了重要作用。所著三十卷《春秋传》,感于中原沦丧,百姓途炭之时事,借史而寄托其忧国忧民之情,自明初被定为科举考试教科书。所著尚有《春秋通旨》、《资治通签举要补遗》,后人编有《胡氏传家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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