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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考绩制度
释义

考绩制度 

战国时代,已经逐步地建立起年终考绩的制度。即为荀况所讲的“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荀子·王霸》)。其中最主要的考核工作的方法谓之“上计”。所谓“计”,便是“计书”,指统计的簿册。上计的范围,则是比较广泛的:包括仓库存粮的数字,垦田和赋税的数目,户口的统计和治安的情况等。据《商君书·禁使》记载:“十二月而计书已定,事以一岁别计,而主以一听。”讲的便是岁终上计的情况。《商君书·去强》又载:“强调知十三岁:竟(境)内仓口(仓库)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官吏)士(学士)之数,以言强取食者之数,利民(靠谋利为生的人)之数,马、牛、刍(饲料)、藁(禾杆)之数。不知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这十三数,就是“上计”所要统计的字数。每年中央的重要首长和地方官吏,都必须将一年各种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送到国君那里去,国君把“券”剖分为二,由国君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如此国君便可以操右券,来责成臣属。到了年终,臣属必须到国君那里去报核。上计时由国君亲自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倘若考核的结果成绩不佳,便可当即收玺免职。高级官吏对下级官吏考核,也采取如上所述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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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9: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