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常识:

 

常识 编修
释义
编修官名。(1)历代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金国史院亦置编修。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2)翰林院官员。元代置为翰林兼国史院属官。十人,正八品。明、清沿置,为翰林院史官,正七品,无定员。地位低于修撰。一般以殿试一甲第二、三名,及庶吉士留馆者充任。掌修国史,兼纂修、著述等事。清宣统元年(1909)改从五品。
随便看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Qntri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8: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