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穴居 |
释义 | 穴居远古时代一种最主要的居住方式。发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礼记·礼运》载上古时“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孟子·滕文公》记:“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是有关穴居的文字记载。考古亦发掘出大量的穴居。穴居的发展序列为横穴、竖穴、坑穴,后演变为半穴居,有时亦交叉并存。横穴是在断崖上开凿的一种与断崖成直角、与地面平行的洞穴,仿自然岩洞;竖穴是在黄土层表面垂直挖出的口小底大呈袋形的洞穴,用树枝、树干扎结成斗笠状活动顶盖,活动屋顶慢慢演化为固定棚顶,顶上留一个缺口作进出的通道。因竖穴穴口部分极易塌陷,遂改造成底小口大的坑穴,坑一端凿坡道或台阶出入,顶部仍用斗笠形窝棚。山西太谷白燕新石器时代遗址第一地点坑穴、山西夏县西阴村仰韶文化遗址中的坑穴都是实例。母系氏族时期开始流行半穴居,考古资料证明至少延续到商周时代。半穴居是穴居的改良,其地下挖掘的深度浅,地上部分的窝棚顶高,出入口由穴壁向外凿成坡道,穴顶用柱搭成人字架,上遮泥土,形成原始的攒尖顶和四坡顶。半穴居是中国北方土木混合建筑的雏形,横穴在后代发展成黄土高原上的窑洞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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