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程董二先生学则》南宋程端蒙、董铢撰。系按朱熹理学要求制订的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学则》共十八条,涉及学生学习等各个方面。涉及学习的有五条:“读书必专一”、“写字必楷敬”、“几案必整齐”、“堂室必洁净”、“修业有余功,游艺有适性”。涉及个人行为的有八条:“居处必恭”、“步立必正”、“视听必端”、“言语必谨”、“容貌必庄”、“衣冠必整”、“饮食必节”、“出入必省”。涉及接人待物的两条:“相呼必以齿”、“接见必有定”。这十余条学则,基本上是朱熹一些有关言论的概括,体现了理学家的教育目标要求。朱熹对他的这两个弟子制订的《学则》赞赏有加,曾为《学则》作跋。他认为这种以法作则,不失“古人小学之遗意”,所以主张所有学校的教师都应“以是而率其徒”,使“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助成后王降德之意”(《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二)。由于理学家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道德修养的作用,《学则》对后来儒学学规的制订产生一定的影响。此书由南宋学者饶鲁所辑,一卷。有《学海类编》本、《西京清麓丛书续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等。 |